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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直面阅卷难 盈科尚权携手助推法治前行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作者:法制网——法制日报 林燕

      关注刑事辩护、助推法治前行,以《刑事辩护中的阅卷技能》为主题的刑辩技能交流暨盈科律师讲堂活动于6月1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成功举办。

  本次交流活动由盈科律师事务所沈阳办公室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沈阳、大连、阜新、铁岭、营口等城市的超过20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照东律师、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白富忠先生等刑辩专家作为主讲嘉宾分别阐述了各自对刑事辩护阅卷的理解。

  “阅卷,是分析判断、审查证据材料的过程,它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律师在发言中指出,由于阅卷的重要性,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掌握把阅卷与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相结合;会见嫌疑人和被告人相结合;阅卷与证据种类相结合;阅卷与举证、质证相结合;阅卷与辩护观点、辩护策略相结合;阅卷与诉讼进程相结合;与不同的案件类型相结合;与基本功相结合等十个方面的技巧。

  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白富忠先生以独特的视角,阐述了对阅卷的理解:卷宗所承载信息的重要性使得刑事辩护律师在阅卷时,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去认真阅读侦查、审判活动的记录等案件材料。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在发言中提出,由于刑事辩护的特殊性,因此刑事辩护律师在遭遇阅卷种种困难时,要努力去协调,不对抗、不屈服、不惧怕、独善其身的同时重视沟通的力量。

  “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一定会阅卷,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这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照东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分享了自己的阅卷方法,他认为,阅卷必须认真仔细,争取所有的卷宗都全部看完,不要有遗漏。因为有遗漏就可能造成遗憾。最好带着问题去阅卷,而且问题越细越好,这些问题从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律师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谙熟中来,可以在阅卷后做阅卷笔录。除了阅卷基本方法的讲解,杨律师针对几类典型案件,对阅卷技巧作了详尽的介绍。

  本次活动参加律师达到了沈阳律师总数的近十分之一,而且没有任何官方机构主办,是一次开放、自由、重实务的交流。享誉全国的刑辩专家与辽沈刑事辩护律师之间的交流、讨论,对提高辽沈地区刑事辩护律师业务技能,树立刑辩律师良好形象具有深远意义。

  据了解,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成功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发展论坛”、“新形势下中国律师行业发展论坛”、“中国律师行业创新论坛”以及“中国法律服务全球化高峰论坛”,四次活动均获得业内人士强烈响应,共有上千名律师同行参会。本次交流活动直面“律师阅卷难”这一突出问题,促进了辽沈律师与全国刑辩律师的业务交流。